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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非消費行為的刷卡,及管道的漏洞的控管。

  非消費行為的刷卡,最多的當然是刷卡換現金的勾當,這些交易最常見的問題在於虛設行號,製造假交易。不過,這些交易仍需透過Visa Master等信用卡的清算組織,設置刷卡機才能作業,稅務機關嚴加查緝的話,應該就能有效的禁止。額度也仍在消費性的控管之下,屬於白領的經濟犯罪,為禍尚屬輕微。

  近年來,主要另有一種形態的金融革命,才是這些社會問題的始作俑者。由於政府對金融業的開放改革,讓國內的金融業界,增加很多革命性的變化。對於現在信用卡債的影響最大的要歸因於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,及金融資產的證券化。

  首先,為大家說明:所謂的金融控股公司,是指母公司以金融為主導行業,並透過控股方式管轄各種多元化的金融機構,如銀行、票券、證券、保險等。這樣一來,銀行就不單單是我們以前所認為的銀行了。

 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下,銀行只是它投資的一個子公司,在與它平起平坐的還有很多其他的子公司,例如信用卡公司,創投公司,保險公司及一些金融業務附屬或輔助的業務。所以大家都聽過的討債公司,正式名稱是「債權整合公司」,也是金融控股公司旗下的成員之一。

  其次,「金融資產證券化」指金融機構將本身所持有的多項貸款債權中,如:房屋、汽車貸款等,挑出信用較高且具標準性,未來能產生現金流量、利息收入者,加以證券化,向投資人出售。

  國內的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的快速發展,吸收其他先進國家的債券技術,並加以利用,來發展其他更多種類的金融證券化商品。證券化除了房貸證券化之外,另外還有汽車、信用卡、交易信用甚至於壞帳、呆帳,都能成為證券化下的產物。因此,金融資產證券化加快了金融資產流動性,打破了傳統的金融營運體制,可堪稱為台灣最特殊且特別的金融革命。

  也就是說,你在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的債務,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可以透過「金融資產證券化」的買賣,而把債權賣給「債權整合公司」。換句話說,你欠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的錢,有可能變成「債權整合公司」來向你要。於是很多關於討債的惡形惡狀的傳言就傳出來了。

  另外,市場競爭惡化之後,銀行及信用卡公司為了賺高額的利息,不惜為信用卡持卡人代償他人信用卡的欠款,也就是貸款的目的就在借新還舊,本來就違反了以消費性的目的使用的原則。更不是「大數法則」所適用的對象,所承接的呆帳風險,本來就很大。

  之後,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為了符合銀行法,維持金融業的資產風險評估的水準,在打消呆帳時,更是把收不回的呆帳,賤價賣給討債公司,減少呆帳。如此一來,銀行或信用卡公司仍然可以維持很好的信用評等,繼續搏取社會大眾的信任,吸收社會大眾的資金。

  而收購那些債權的公司,當然不是省油的燈,他們為了自己的利潤,能收多少就等於賺多少,當然就無所不用其極,威脅債務人,潑油漆,灑狗血,來達到收回債權的目的。他們遊走在法律的邊緣,所使用的非常手段,都不同於合法的債權收回途徑,社會的恐怖事件就不斷的發生了。

  雖然負債累累以致被催討,信用卡的使用者自己必須先負起責任來,戒除不良的消費習慣。但是,這些非常的途徑所形成的社會問題,對整個社會造成的傷害更大,債務人為了躲避討債公司,不堪其催逼,以致宣告破產,流離失所,甚至全家燒炭自殺。合法掩護非法,讓無知的升斗小民淪為刀俎,其中最無辜的,包括許多的孩子們,被自己的父母親手殺死,這是何其的悲劇呀!

  金融制度改革的原意在於改善僵化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,保障大眾的投資管道,讓金融市場更加公平及法制化。如今卻被不肖的份子惡用,造成社會民生不安,悲劇頻傳,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金融秩序的控制中心,應該實際的負起監督金融機構的行為,杜絕此類的問題,維護金融秩序,保障社會安全的重責大任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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